“我就要以个体户身份当上一般纳税人了,以后再也不用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愁了!”近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经营矿产品加工的个体户老卢欣喜地对记者说。由于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老卢即将成为桂林市首批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一员。
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都开始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也有了调整,由原来的年应税销售额工业100万元以下和商业180万元以下分别降低为工业50万元以下和商业80万元以下。由于老卢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了标准,因而可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老卢从1998年开始经营锰、铁矿初级产品加工。10多年来,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他的客户也越来越多。但由于不是一般纳税人,他的经营存在诸多不便。据他反映,因客户需要,他每一笔业务都要跑到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既费时又费事。同时客户也对他的实力不放心,做起生意来颇费周折。
桂林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副科长周进生向记者介绍,为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政策调整,桂林市即将出现首批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桂林市国税局正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加强纳税辅导,以便及时将税收政策落实到位。
作为这次税收政策调整的受益者,老卢激动地说:“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我做起生意来比以前更方便了。”据桂林市国税局测算,2009年全市因政策调整,将新增一般纳税人1500户左右,增幅达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