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编制的调整和抵销分录为:
(1)甲公司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额的调整分录
① 调整上年末净资产(由于存货已全部出售,不再调增存货账面价值,而是调增2008年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 1 000
贷:净资产(年初) 1 000
② 调增上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减上年末净资产
借:净资产(年初) 2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
③ 20×8年末暂时性差异为零,调减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由于20×8年利润总额减少,调减递延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
贷:所得税费用 250
以上会计分录也可以合并编制:
借:营业成本 1 000
贷:净资产(年初) 750
所得税费用 250
乙公司调整后的年初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0 750万元(30 000+1 000-250),与上年年末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相同。
乙公司调整后的营业收入为40 000万元,营业成本为28 000万元,管理费用为5 000万元,利润总额为7 000万元,所得税费用为1 750万元(与当年利润总额配比),净利润为5 250万元。
(2)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抵销分录
① 采用权益法确认甲公司20×8年投资收益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3 150
贷:投资收益(5 250×60%) 3 150
② 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投资与乙公司净资产的抵销分录
借:净资产 36 000
商誉(23 150-36 000×60%) 1 550
贷:长期股权投资(20 000+3 150) 23 150
少数股东权益(36 000×40%) 14 400
(利润表的抵销会计分录略)
三、内部交易业务的所得税费用调整
在母子公司发生内部交易业务的情况下,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了资产或负债中包含的未实现的内部利润,导致合并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同时也应抵销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如果母、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不一致,应按抵销内部利润的主体适用税率计算确定应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值得注意的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债权债务,不应确认暂时性差异,也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将导致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发生不恰当的变动,给母公司调节利润创造了政策空间。
【例3】假定母公司为金融企业,20×8年12月31日向其全资子公司发放了10 000万元的短期贷款,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母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销母公司的贷款10 000万元,抵销子公司的短期借款10 0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为母公司未确认贷款,子公司也未确认借款,贷款和借款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零,不存在暂时性差异,也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4】沿用例2资料。20×8年1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 000万元,销售成本为1 600万元,货款至年末尚未收到,计提坏账准备60万元;乙公司购入商品当年未出售,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20×9年,乙公司将上年所购商品全部出售,在结转营业成本的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并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1)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编制的相关抵销分录如下:
① 抵销应收、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2 000
贷:应收账款 2 000
② 抵销甲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0
贷:资产减值损失 60
③ 抵销乙公司存货中包含的内部利润
借:营业收入 2 000
贷:营业成本 1 600
存货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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