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审核的问题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直接在沪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不能冠字号。 如您有意在上海投资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者设立外商代表处,想要了解相关的注册流程以及相关政策,需要一家专业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为您服务,那么本公司是您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