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
收费标准:办证不收费
一 出口经营登记申请:初次办理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企业,应首先进行出口经营登记申请。 1、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申报系统, 请先申领CA证书即电子密钥(联系电话:010-67800319)。
2、登陆https://guanzhi.mofcom.gov.cn 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3、根据网上提示,报送下述书面材料送到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17号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申请表》1份(本表一式两联,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需法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手签章无效)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份。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1份。
4、我处初审后将电子数据及书面材料转报商务部。经商务部批准,企业获得登记证号后方可进行出口许可申请。
二 出口许可申请
1、企业登陆https://guanzhi.mofcom.gov.cn 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按下述书面材料顺序整理好报送到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17号窗口(申办石墨类临时管制物项许可证的见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正本1份(本表一式两联,需齐缝加盖企业印章,需法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手签章无效)。 2).《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正本(需法人签字,圆珠笔铅笔签字无效,手签章无效)和中文译本各1份(加盖企业印章,样式见附件) 3).合同副本1份(加盖企业印章)。 4).申请出口的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技术说明1份(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签字样本1份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指《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样本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手迹。当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可由其授权的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此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 份。 6).企业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1份。企业出具的主要管理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务和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由最终用户出具的英文或中文公司简介1份(加盖企业印章),内容包括经营状况、主要产品、网址、主要负责人等。如为英文简介,则由出口商负责提供中文译本。建议附送最终用户的企业介绍宣传手册等资料。 8).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我处初审后将电子数据及书面材料转报商务部。
3、企业看到网上提示已经获得批准,进入发证状态后,登陆www.licence.org.cn网站,进行网上申领,并提交“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4、企业须在许可证网站见受理状态为“复审通过”1个工作日后,凭下述材料到娄山关路55号11楼17号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1).进出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2).进出口经营者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网上报送并在线打印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加盖公章) 4).合同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三、企业办理业务咨询函。 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免办出口许可证,请直接提交下述书面材料到娄山关路55号2302室,由我处转报商务部,等待答复。 1)《企业业务咨询函》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
2)《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3)合同复印件1份(骑缝加盖公章)
4)详细技术说明1份
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2302室
居新平62752200-521
张燕萍62752200-881
传真:62750924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邮编:200336
注:所有书面材料直接递交到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1楼17号窗口,一律不接受快递。
附件下载:
2009年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目录.xls
石墨类办证简化手续通知.doc
敏感物项企业咨询函样本.doc
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申请表(样张).doc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样本.doc
石墨类企业每半年度出口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