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奉贤区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财政、监察、法制、物价等部门认真分析、仔细排查,积极开展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局、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物价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分管领导亲自抓好落实,从组织机构上给予了有力保证,为强化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部署。年初,区监察局会同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物价局专门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在调查基础上,下发了专门的通知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统计表,明确了清理单位、清理项目、清理时间结点和工作要求,对清查工作作出精心安排和具体部署。
三是认真开展清查,及时掌握情况。清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照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市共涉及64项,其中21个收费项目已纳入2008年上半年148项收费清理停止征收范围,实际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为43项,奉贤区涉及教育、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民政等12个部门共计30个项目。
四是严格纪律规定,严查违规行为。区政府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公布的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自觉接受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按照规定取消或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的单位,查实后,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经检查,奉贤区在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的30个项目自2009年1月起已完全停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