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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财税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2009-04-14    阅读次数:187     
文号     沪财企[2009]13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09-4-9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93号)精神,为继续做好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和税务联合年检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8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须参加本次财政和税务联合年检。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境外企业(承包商)和外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不参加财政和税务的联合年检。
  二、年检方式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六部委的要求,2009年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
  各区县财政网上联合年检初始密码为12345678(可修改)。代码分别如下:
  黄浦:G31010101;卢湾:G31010301;徐汇:G31010401;
  长宁:G31010501;静安:G31010601;普陀:G31010701;
  闸北:G31010801;虹口:G31010901;杨浦:G31011001;
  闵行:G31011201;宝山:G31011301;嘉定:G31011401;
  浦东:G31011501;金山:G31011601;松江:G31011701;
  青浦:G31011801;南汇:G31011901;奉贤:G31012001;
  崇明:G31023001;市财税三、七分局:G31000001。
  各区县税务网上联合年检初始密码为12345678(可修改)。代码分别如下:
  黄浦:C31010101;卢湾:C31010301;徐汇:C31010401;
  长宁:C31010501;静安:C31010601;普陀:C31010701;
  闸北:C31010801;虹口:C31010901;杨浦:C31011001;
  闵行:C31011201;宝山:C31011301;嘉定:C31011401;
  浦东:C31011501;金山:C31011601;松江:C31011701;
  青浦:C31011801;南汇:C31011901;奉贤:C31012001;
  崇明:C31023001;市财税三、七分局:C31000001。
  三、年检审核内容
  (一)各财政、税务部门必须认真审核网上年检的有关材料,对通过网上年检的企业,在网上给予答复。对网上年检存在问题的企业,应给予正确指导。
  (二)年检材料的审核
  1.财政部门审核内容
  (1)加盖企业公章的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全套)(报表为复印件的,则须加盖企业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
  (4)财政登记证副本。
  财政部门收齐企业年检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在联合年检报告书上加盖财政材料收讫章,并在财政登记证副本上加盖2008年财政登记年检章。
  2.税务部门审核内容
  (1)加盖企业公章的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全套)(报表为复印件的,则须加盖企业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报告;
  (4)加盖企业公章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于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应在本年度交纳出资的验资报告);
  (5)税务登记证副本。
  税务部门收齐企业年检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在联合年检报告书上加盖税务材料收讫章,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2008年税务登记年检章。
  四、年检时间、地点
  市财税三、七分局征管的企业,财税年检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4月13日至5月22日(国定假日除外),地点为上海世贸商城(延安西路2299号)。区、县征管的企业,按各区、县联合年检办公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办理财税年检。
  五、市财税三、七分局征管企业的财税年检,由市财税三、七分局负责办理。区、县分局征管企业的财税年检,由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负责办理。
  六、其他事项
  各受理年检的财政和税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年检资料应严格审核,对欠税、漏税企业须完税后方可通过年检。
  各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加强本区域联合年检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按时保质完成财政和税务年检工作,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财政和税务年检情况分别报送上海市财政局企业处、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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