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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8年十大涉税违法案件发布 |
2009-04-22 阅读次数:102 |
4月21日,省国税局向社会发布2008年度十大涉税违法案件情况通报。据悉,去年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18615户,实现整体稽查成果23.88亿元。其中直接查补税收12.69亿元,同比增长24%,执行入库税收13.37亿元,同比增长10%. 省国税局局长范立新说,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国税部门加大了对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案件的曝光力度,此次对外公布的10起涉税违法案有2起就是此类案件。据介绍,去年我省共查处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案件412起,捣毁制造、销售假发票窝点89个,查获各类假发票615万份,追缴入库税收4514万元。 此次发布的十大涉税违法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有: 王明朝等人制售假发票案。被告人王明朝犯非法制造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李冬雪、国景才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许昌市新兴纺织有限公司偷税案。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对该单位账外销售货物未申报缴纳增值税220.25万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了追缴增值税220.25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六十罚款132.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该单位涉嫌构成偷税罪,许昌市国家税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外,发布的还有新乡市铃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偷税案,任伟、马勇出售假发票案,郑州洋林工贸有限公司偷税案,洛阳电力物资供销公司偷税案,焦作市康利达食品有限公司偷税案,河南源通置业有限公司偷税案,济源市捷达磨料有限公司偷税案,安阳市东方塑胶有限公司偷税案等。 "全市国税系统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郭庚茂省长在省国税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做好税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构建和谐税收。"连日来,郑州市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落实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3月26日在省国税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在学习中,郑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和圈说,正如郭省长在调研中提出的"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经济发展是税收发展的源泉。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企业发展困难多,国税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通过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方针措施,"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应收尽收、执法规范、政策落实、税企和谐。 从河南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年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年,河南省从全省重点税源企业中选定2000户,由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逐级进行定点联系和重点服务,其中省局直接联系服务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中烟工业公司等50户企业。 据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魏正武介绍,"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是为了有针对性地支持服务省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国税部门将采取现场办公、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一厂一策,及时了解、受理、解决企业合理的涉税诉求和亟须解决的实际困难,并帮助企业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 据悉,除确定重点联系企业之外,河南省还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将增值税转型试点扩展到全省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从今年起,河南省允许所有一般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原来的6%和4%统一降低为3%,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将年入库所得税50万元以下企业的申报期限由按月改为按季,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农民工免收登记证照费用。 记者昨天从郑州海关了解到,截至2009年1月4日,郑州海关缉私局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28起,案值2.9亿元,上缴罚没收入4607.3万元。这是河南省首次公布的有关缉私数据。 据了解,河南缉私警察队伍成立于1999年,成立之初是郑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2003年更名为郑州海关缉私局。成立10年来,郑州海关缉私局针对重点渠道、重点商品的走私活动,先后侦破了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走私犯罪案件。 同时,郑州海关缉私局加大了对毒品、珍稀动植物制品、文物和反动、淫秽物品等其他非涉税物品走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于2004年与其他海关缉私局联合办案查获毒品海洛因21.8千克,去年又成功摧毁了一个象牙走私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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