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9〕46号 关于召开部分省市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座谈会的通知
天津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及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大连市、济南市、青岛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厦门市、广州市、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的各项帮扶企业发展的措施,在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经总局领导批准,拟定于5月7日至9日召开部分省市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各地贯彻落实总局部署,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总结各地在创新服务、改进方式、提高效率、提升水平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研讨当前形势下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请各地按照附件的具体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并填写统计表(一)和统计表(二)。 二、参会人员 企业登记和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各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5月7日报到,8日—9日开会。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翠屏山宾馆(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天元西路168号,机场高速4公里处)。 联系人:孙宝贵(电话:13813911507,025—86639051) 邓国平(电话:15951997796,025—83723015) 朱明娟(电话:13505159192) 传真:025-86639070
附件:1.书面准备的材料 2.工商机关帮扶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工商机关帮扶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