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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即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构成工资总额的内容。
(2)职工福利费,由企业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应该注意的是,由于各种劳动保障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费用,而不由职工福利费列支,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标准不一定是工资总额的14%,而是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计提。
(3)“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非货币性福利。
(6)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
(7)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辞退福利不按照收益对象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都按收益对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