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捐赠时将都能得到发票,并凭发票享受税收优惠。在5月5日举办的“2009慈善论坛上”,上海市民政局透露,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从5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明年可能进入人大立法阶段,一旦通过立法,将成为全国首个慈善募捐条例。
市民今后捐赠时能得到发票
上海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胡增耆在昨天的慈善论坛上透露,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历经11年的酝酿,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后,专家组将对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明年进入人大立法阶段,条件成熟几年内就能出台。
记者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是保护捐赠人的权益。慈善募捐组织在接受捐赠时,应当向捐赠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凭证。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凭证的,慈善募捐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胡增耆透露,捐赠凭证就是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市民拿到的发票上则会有捐款人姓名和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凭发票就能享受税收优惠。
这张捐赠凭证同时也是慈善组织合法与否的资格确认,凡是能开具捐赠凭证的慈善组织,同时接受民政局、财政局以及税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本市有2000多个慈善组织
胡增耆介绍,在上海市慈善募捐条例正式出台前,民政部门将和财税部门开通一些绿色通道,扩大可开展慈善募捐的组织。目前,上海有2000多个慈善组织,但仅有100家左右的慈善组织为基金会,且具有募捐组织,已经率先开具捐赠凭证。另外,700家各层面协会为某些特殊人群服务,因为无法开具发票,则不能接受捐赠。
在慈善论坛上,诸多社会学家对此进行热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仲器透露,捐款可以抵税的办法在国外成为一种国际惯例,以捐款可以抵税的办法来筹集重建资金,是一种进步的举措,是鼓励纳税人捐赠的政策。不过,目前很多市民认为捐赠是一种奉献行为,并没有享受这个优惠,还有更多的市民则并不知情。
不少专家透露,捐赠凭证是慈善组织资格确认的一种方式,对上海的慈善组织也是一次清理洗牌,能够淘汰一些冒名顶替,违法开展募捐活动的组织。
征求意见稿其他亮点:
●慈善募捐组织在捐赠人未履行捐赠承诺时,可以依法向捐赠人追索。●未经确认,擅自以慈善募捐组织的名义开展劝募活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返还捐赠款物,没收非法财产并向社会公告。●慈善募捐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违背捐赠人的意愿强行募集或摊派的;未向捐赠人出具捐赠凭证的;违反专款专用原则,将捐赠款物挪作他用的;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由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