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市金融办将进一步完善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区县工作例会制度,抓紧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推动区县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及指导,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有关工作细则,并针对处于开业初期公司制定扶持政策,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合作。同时,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信贷业务以及申请办理房屋、土地、股权等抵(质)押登记方面,参照金融企业及金融机构标准执行或办理;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合作、管理培训、资金结算、技术开发等方面交流,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会同人行上海总部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加入该行征信系统,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支持探索过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