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浦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经市金融办推荐,区发改委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过综合比较监管方案、报价、公司实力经验等各方面因素,同时在征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从4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当中筛选了上述2家中介机构,进行委托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公司业务、贷款发放、关联交易、贷款利率、损失准备、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经营情况及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管服务时间暂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