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10日公告《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据此办法,浦东新区将成为国内首个允许外资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等境外股权投资资本,以“股权投资管理”身份,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地区。
根据办法,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的境外金融机构,都可在浦东新区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成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的行业名表述为“股权投资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对当年在浦东新区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外商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将参照对人民币基金的相关政策执行,也即该类企业将享受等同金融机构待遇以及高管个税最高补贴40%的政策等。
浦东新区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试行办法出台后,浦东新区已经设立的外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都可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上海市政府在此前公布的贯彻国务院“两个中心”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境外知名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债沪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参与设立境外股权投资企业(基金)”。
为了吸引PE和VC落户,上海市已经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比如,去年8月就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和税收安排予以明确。其中在税收上,实施“先分后税”的政策,即设立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本身是不交税的,收益分到投资人以后再交20%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