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治理机制必须完善、内部控制健全,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发布之后,原则上优先考虑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海已经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33家,其中已有24家开始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