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附违法建筑房产不予登记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7月1日起实施
2009-06-22    阅读次数:149     

  房地产登记何时生效?公寓式酒店该如何登记?6月22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透露,修订后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条例》,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将不予登记。
  据介绍,这次《条例》修订有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为贯彻落实《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条例》中的登记效力、登记日、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损坏承重结构房屋的登记等条款作修改和补充。
  二是保持连续性的原则。继续实行统一登记机构等制度,日常登记工作仍由市房地产登记处负责,继续保留房地产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具体办理登记事务的做法。
  三是注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物业管理用房等业主共有房地产以及公建配套设施房地产的产权归属未作明确划分所引发的权属争议,权利人将商场、宾馆、酒店等擅自进行分割向社会出售后引发的社会矛盾,以及违法搭建的当事人以申请转移登记为名将违法建筑随同合法建筑一并转让牟利、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条例》均作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条例》内容主要涉及——
  ■房地产登记日原条例以受理日为登记日,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自记载时发生效力,《条例》将登记日改为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之日。
  ■房地产登记的基本单元由于以往缺少对房地产登记基本单元的相关规定,容易产生纠纷。《条例》对房地产登记最小单元加以规范。
  土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居住房屋原则上以套为基本单元;非成套的,已登记的维持原状。
  非居住房屋以规划确定的完整功能、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为基本单元,比如独幢的宾馆、公寓式酒店以幢为基本单元。
  ■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登记新条例规定,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不予登记。只有拆违恢复原状后,经执法机构出具证明文件,且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后方可登记。
  ■明确业主共有房地产的权利在商品房项目初始登记时,增加了对开发企业保留自有的房地产、用于销售的商品房、业主共有房地产和作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房地产分别进行登记的规定。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