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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侦破特大骗税案 |
2009-07-09 阅读次数:511 |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杨浦分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日前侦破一个以“借货出口,买票退税”为主要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犯罪团伙,涉及上海、深圳10家外贸公司,以及安徽、江西、江苏、山东、河南等省200余家开票企业,虚开用于退税的增值税发票9亿余元人民币,涉案骗税金额已达到上亿元人民币。 供货厂家是“田埂公司” 早在去年5月,杨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得到信息:上海一外贸公司在代理出口一笔价值3000余万元的木制品家具生意中,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犯罪嫌疑。经核查,上述公司的这批货源主要来自江苏某地的5家公司,侦查员到现场调查发现,供货的这些厂家都是2、3个人的小作坊,在田埂上树一块写有公司名称的牌子,只能生产一些三夹板,根本不具备生产出口实木家具的能力。原来,这些公司都是“开票”公司,他们从当地税务机关取得增值税发票后,根据所开票面金额收取6%-7.5%的“开票费”,提供给上海的外贸公司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是谁在背后操纵如此厐大的“外贸生意”?经过侦查,一个姓张的广东饶平籍人进入了侦查员视线。此人曾经做过外贸出口生意,2005年底,他和在深圳做家具的同乡罗某因生意不景气,聚在一起商议“发财”门路。罗提供了一条信息:广东许多家具生产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家具等木制品出口过程中无需退税,遂萌生借用上述企业出口的“货源”,从海关获取出口报关单证,实施骗税犯罪。 外贸公司“真代理、假自营” 张、罗两人精心设计了骗税环节,并兵分两路:由罗出面联系,向需要出口的家具生产企业“借货”,或通过深圳货代、报关公司寻找“借货出口”的货源;并以支付开票费方式,让江西安徽等省不法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外贸公司;再由张勾结或诓骗上海外贸公司的不法分子及其他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以骗取出口报关单等退税单证;同时,张还通过深圳的“地下钱庄”,将资金非法洗兑至境外,再由“地下钱庄”控制或关联的香港公司等,以正常贸易的方式将外汇汇入境内外贸公司结汇,由外贸公司办理退税,借此完成整个“借货出口、买票退税”的犯罪行为。 张和上海外贸公司的郭某、金某是从网上相识的。当时,郭、金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可代理外贸出口,张、罗获悉后相约郭、金在江西省某地商议“合作”事宜。郭在案发后交代,当时他就知道张、罗等人是在从事“骗税”的犯罪活动,但是只要他个人能拿到好处费,损失的是公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了。此外,郭为了掩人耳目多捞好处费,还以其妻名义注册了一家外贸公司,也代理张某发过来的“外贸生意”。金某为了非法牟利,更是先后诓骗了上海多家外贸公司代理张某骗税集团的“出口业务”,致使国家巨额税款被骗。 公安部启动“纵深”行动 因案情涉及上海、深圳10家外贸公司和安徽、江西、江苏、山东、河南等省200余家企业,上海警方于今年4月中旬向国家公安部作了专案汇报。4月26日,公安部在沪召开各地警方协调会,确定5月下旬在粤、赣、皖、沪四地,动用200多名民警统一开展代号为“纵深”的集中抓捕行动,彻底摧毁这个跨境、跨地域的特大骗税犯罪团伙。 5月26日8时半,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上海专案组在广东、安徽、江西等地警方及税务、海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深圳将一号嫌犯张某抓获,在安徽黄山的盘山公路上抓获二号嫌犯罗某,上海的嫌犯郭、金等在家中束手就擒。此次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查扣赃款600余万元,查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00余个,大量涉案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退税单证、伪造的外贸公司印章及电脑等作案工具也被当场查获。侦查员第二天在深圳蛇口,查获该团伙“借来”出口的两个集装箱实木家具,这批家具是广东佛山某厂生产,价值7万多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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