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减税:
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构性减税强调有选择地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施行结构性减税,是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之一。
结构性减税的目的是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情况下,防止经济下滑过快过猛、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是扩大内需。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的根本方法包括增加政府支出以及减税。其中,以减税扩大居民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拉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具有根本性意义。我国税收收入已经持续高速增长15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迅速提升,有效地增强了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当前实施的结构性减税,不仅对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扩大最终消费需求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而且将对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实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就是一种结构性减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企业用于设备购置等投入可抵扣增值税,有利于鼓励企业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和优化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近年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增值税改革从东北试点扩大到全国、出口退税一直在适时调整、统一内外资所得税、多次提高个税起征标准等,这些政策都取得了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优化经济结构的良好效果。因此,继续贯彻施行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对于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