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注册公司资讯 成都大学生创业初期经营轻微违法不罚款
2009-08-09    阅读次数:185     
  成都商报8月9日报道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新都区在优化创业政策环境时施行行政告诫制度:大学生在创业初期,若公司经营行为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且能主动纠正的,将免于经济处罚。

  “这是一种鼓励和保护措施,并非放任不管。”新都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告诫制度所说的轻微违法行为,可能是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初期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诸如超范围经营、夸大宣传、醒目位置未亮证经营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若存在上述行为,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这是初创业的大学生难以承受的。

  为了鼓励和保护大学生创业,新都区决定施行行政告诫制度,由区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通过网格化监管,区工商局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大学生创业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开始创业3年内,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且能主动纠正的,将施行行政告诫,免于经济处罚,同时帮助指导其改正。

  新都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措施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制定的。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