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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行政指导
2009-08-10    阅读次数:389     

 

请注意

通过工商登记中介、代办营业执照应注意什么问题?

1要选择有营业执照、信用良好的中介代理机构,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蛊惑,防止上当受骗,甚至日后给公司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2不能听信由中介垫资代办缴付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听信中介出具其他虚假材料。否则,公司将会因虚假出资、提交虚假材料被公司登记机关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投资者(如公司股东)均要认真审查登记中介代拟的章程,有关人员的签字不能由中介代签名

问:领取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答: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一般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刻制印章、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组 织 机 构 代 码证》、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办理税务(地税、国税)登记手续等。

问: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答: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章程(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或出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清算,并在清算结束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再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 向 原 登 记 机 关 申 请 注 销 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该市场主体终止。

问: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及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等就能逃避债务吗?

答:不能。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企业主体仍然存续,但不再具有经营资格,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登记机关核准其注销登记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其投资人(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等不依法组织清算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企业终止。

办理工商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的,企业和有关当事人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

1因提交虚假材料被查处。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登记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

2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受侵害。大量案例表明,一些投资者在设立登记时随意由他人代签名,成为日后自身权益被侵害和引起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的重大隐患。如因由他人代签字的问题造成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股权被转让给他人,最后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注: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存在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情形的,应当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重新确认真实签名的手续。具体可到公证机构、笔迹鉴定机构等办理相关证明文件,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签名,或者通过其他能够依法证明、确认有关签字、印鉴真实性的途径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是在30天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问:各类市场主体及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有何不同

答: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民所有制非公司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集体所有制非公司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其财产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问:营业执照可以出租、出借、转让吗?

答:不能。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将被登记机关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问: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什么是股权出资?

答: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须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投资于境内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问:公司股东对“虚假出资”承担什么责任?

答: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问:公司股东对“抽逃注册资本”承担什么责任?

答: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问:提交虚假材料将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注册资本能否分期缴付?

答: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和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合伙企业

问:什么是合伙企业?

答: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问:合伙人可有哪些出资方式?

答: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多少以及货币出资比例均未作限制。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

●名称

●主要经营场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类型

●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注: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天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问答

问: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答: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问:“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农民专业合作社

问: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有哪些出资方式?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6个体工商户登记

问: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答:个体工商户改变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问:个体工商户如何升级为企业?

答:个体户升级为企业是指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业主作为投资人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后,原个体工商户债权债务仍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承担。

注: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商局出台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注册指导意见》,支持其升级为企业。工商部门尽可能简化办理手续,为个体户升级提供方便。升级企业的设立登记与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由企业登记机关一并受理,同时换发营业执照;对有关前置审批文件可允许延续使用,住所不改变的情况下不需要重复提交住所证明,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个体户的名称特点等等。具体在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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