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上海名牌,不断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结合本市名牌战略目标与任务,决定继续会同市商务委在餐饮、商业零售、现代物流、汽车销售企业中试点开展上海名牌服务推荐活动。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名牌推荐申报及初审工作的通知》(市名办[2009]3号)有关精神,按要求做好2009年上海名牌推荐的申报。
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1、2009年餐饮企业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条件和要求.doc
2、2009年商业零售企业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条件和要求.doc
3、2009年现代物流企业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条件和要求.doc
4、2009年汽车销售企业上海名牌服务申报条件和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