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终奖、年底双薪的单独计税法取消,那么对于我们平时拿工资的人来说,到底是多缴税了还是少缴税了呢?现在给大家详细算一算。
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使用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征收办法是,税前工资-五险一金-2000元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下表相对应的税率,为了避免高级税率纳税后实得金额小于低级税率的出现,所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到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500元的, 为5% 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 为10% 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 为15% 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 为20% 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 为25% 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 为30% 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 为35% 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的, 为40% 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 为45% 15375
我们国家的年终奖,年底双薪采用单独的计税法: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目前以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这里只减一个速算扣除数,而不是减12个);
其二(这种情况很少出现),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九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