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商办〔2009〕315号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协(学)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2009〕98号),市工商局新增两个处,部分处室的名称也有所变动,为了方便和统一规范使用内设机构名称,现将《上海市工商局内设机构名称及简称》印发给你们,请在行文和工作交往时按此使用。
附件:上海市工商局内设机构名称及简称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