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
2009-09-11 阅读次数:140 |
「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 1.应纳资源税的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17%还是13%? 「解答」除原油按17%,其他的矿产品按13%.请参考下面的文件: 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994年4月27日(1994)财税字第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就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一)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开采的供提取铁、锰、铬金属的原矿和经过选矿工序生产的矿砂、矿粉。 将原矿或选矿后的矿砂、矿粉经煅烧或焙烧生产的人造富矿(包括烧结矿、球团矿),也属“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 (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人工采选的供提取铁、锰、铬金属以外的其他金属矿的天然矿石、矿砂、矿粉,不包括经冶炼或化学方法生产的有色金属化合物。 三、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 (一)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从天然矿床中采选的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的矿石、矿砂、矿粉。不包括经煅烧、焙烧和加工的产品。 未经加工的建筑用天然材料,也属“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 (二)煤炭,是指直接从地下开采出来的原煤和经洗选、清选工序生产的洗煤、选煤。 在开采、洗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煤、石煤、手拣煤、风化煤、煤泥等,也属“煤炭”的征收范围。 四、原油、人选原油、井矿盐仍按17%的税率征税。 在2007年9月1日起,盐的税率调整为13%。请参考下面的文件: 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7]101号 为公平税负,缓解制盐企业的经营困难,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盐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9月1日起,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 二、本通知所称盐,是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