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钱财而成立公司,收取应聘人员费用后携款潜逃。近日,四川龙马潭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二人批准逮捕。
2008年10月初,黄忠华伙同安庆祝到泸州并在龙马潭区龙南路租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2008年10月20日,黄忠华指使安庆祝用其身份证到龙马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泸州市龙马潭区炬烨家用电器销售中心”,负责人为安庆祝。
公司注册后,黄忠华起草了《劳动聘用合同书》和相关招聘方面的宣传资料,之后二人先后到龙马潭区、江阳区人力市场,以招聘销售人员、加盟代理商、区域管理合作人员等为名,与徐某、周某某等28名应聘人员签订了《加盟代理商合同书》、《区域管理合作合同书》、《劳动聘用合同书》。
2008年11月2日,黄忠华收取徐某、周某某等28名应聘人员的服装费和保证金,共计18350元。并同时通知应聘人员于2008年11月10日到公司上班,进一步获取应聘人员的信任。犯罪嫌疑人黄忠华、安庆祝达到非法占有所收取财物之目的后,于2008年11月9日晚携款逃离泸州,将骗取的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胡保军
嫖娼被盗心头虚非法拘禁触刑律
犯罪嫌疑人罗某与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系堂兄弟,二人春节回家嫖娼被盗后非法限制店主人身自由索要钱财。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二人批准逮捕。
2009年1月22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罗某、熊某某驾驶奇瑞轿车到龙马潭区龙南路一按摩店内嫖宿,熊某某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并淋浴后发现衣服被盗,熊称被盗衣物内有现金5000余元、诺基亚手机一部及其他物品。罗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玩具仿真手枪抵在店主王某某的头上,威胁王把被盗的衣服交出来。21时许,熊某某穿上王某某临时所取的衣服后,与罗某一起将王押上轿车,由罗某驾车经鱼塘、兆雅、杨九到荣昌,车行途中罗、熊二人对王某某语言威胁并殴打,逼迫王某某给店内按摩人员打电话把熊某某被盗衣物找出来,否则就拿两万元现金到荣昌赎人,后罗、熊经与王某某店内领班唐某某电话协议到泸州市龙马潭区城北医学院门口交钱赎人。罗、熊二人在等待交易时被民警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