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税务所的重心作用。根据各自职能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工作作风;组织深入走访户管,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征纳关系;依托市局反馈的预测评结果开展研究分析,进行排名考核,加强对排名靠后部门的工作指导,帮助落实整改。二是充分发挥业务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定期通过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辅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对各项政策的落地情况开展自查,强化政策管理;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建立纳税人呼声处理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并积极回应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加强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各窗口的工作职责、人员信息、办事程序、工作纪律以及监督电话等。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反馈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组织特邀监察员走访企业开展测评调查和对各办税服务厅的明察暗访,帮助寻找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协助区局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四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好“迎评”各项工作;加强与区纠风办、区行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和帮助;督促各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