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现在时间:
您现在位于:
首页>>信息发布
首页 上海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英美公司注册 上海代理记帐 相关法规 注册流程及费用 财税资讯
信息发布
   内容搜索:
关键字:
类  型:
 
 推荐信息
·众创11条:众创空间、创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专题...
·涉及行政许可的公司注册流程...
·2011年各税种纳税申报期...
·闵行区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上海注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
·最新营业税税率表(2009...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务必要注...
·企业年纳税低于3万 明年所...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0...
·上海适用税收扶持政策汇总...
·部分行业、领域税收综合优惠...
·企业所得税政政策简介...
·出口退免税政策简介...
·税收政策摘要...
·上海市国税局有关增值税一般...
·重要办税事项告知 ...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外贸增值税发票知识...
支票的背书与转让
2009-10-06    阅读次数:128     

  支票背书的方法:

  (1)记名式背书→指定被背书人。

  (2)空白式背书→无指定被背书人。

  支票的统一格式上都会印有“凭票支付”等字样。这是指谁拿了这张支票去银行兑现时,银行就要付款给这个人的意思。由于支票可以立即兑换成现金,所以通常不太转让给他人,如果是见票即付的支票转让,只要直接将支票转交给对方就可以了。

  如果发票人在“凭票支付”后填写上个人姓名或公司全名时,此张支票就是记名式支票,在转让时就必须先背书。有的支票在背面会印有背书栏,如果没有的话,可在支票背面空白处签名、盖章。

  转让支票时,记名式支票必须由指定被背书人在背面背书,空白式支票则必须由自己签名盖章后才能转让。空白式背书,只要任何人拿到支票就能兑现。但记名式背书的话,其背书就有连续性,付款只付给最后背书的人。

  若支票拒付遭退票时,背书人对持票兑现人就产生支付记载金额的义务。如果是不记名支票,特意在支票背面背书后转让,假若发生退票时,就产生了支付的义务,所以支票的背书应小心注意才行,不要轻易背书。

 
  友情链接
  |上海分类信息上海兼职北京工商注册 网站分类目录 百度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司位置  |  管理 |   
版权所有©    上海松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松雷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599弄平金中心1号楼101   电话: 021-55089999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60608                       
沪ICP备18028963号      E-mail:zhuce@songlei.cn  QQ:83734355
沪ICP备18028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