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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税曝光两起涉税违法案件 |
2009-10-22 阅读次数:206 |
日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对青岛海铭祥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进行了查处,经审查确认,达到案件移送标准。法院已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朝晖追究了刑事责任,并处以罚金。 青岛海铭祥贸易有限公司属私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22日,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建筑装饰材料等,属一般纳税人。 经检查,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青岛海铭祥贸易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7年部分帐簿、凭证等资料丢失,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2008年1月从青岛百安居家居有限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8403.30元,该发票均未附销货清单,经责令限期提供,仍未提供。2008年4月至7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价税合计660897.22元,抵扣增值税额96027.78元。经落实,上述发票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朝晖支付开票费共计30000元,从他人手中购买的,无实际业务发生,无货物,帐簿凭证关于该业务的记录是虚构的。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公司应补缴税款、罚款合计129568.65元及加征滞纳金。 近期,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青岛创启达商贸有限公司倒卖发票案进行了查处,该公司存在冒用他人身份注册公司,实施虚假申报,从税务机关购领发票对外出售的违法行为。 青岛创启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地址市北区夏津路4号戊-1层,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安装;室内装饰;批发零售:五金机电(不含小轿车)、广告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装饰材料、办公设备及耗材、劳保用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小规模纳税人。 该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从市北国税局购领购领普通发票17本,其中百元版1本、千元版6本、万元版9本、十万元版1本。共计425份。经到下游公司检查落实,下游公司与青岛创启达商贸有限公司无实际业务,公司申报收入情况与开具发票金额严重不实,该公司存在倒卖以大头小尾的方式开具、对外出售发票325份发票的犯罪事实,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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