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确保新工会会计制度明年1月1日起在普陀区各级工会组织中贯彻执行,10月23日至24日,由区财政局和区总工会联合举办的普陀区第一期新《工会会计制度》培训班正式开课。
原《工会会计制度》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998年颁布的。近些年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行为和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该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出台了新《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新制度的出台不仅把工会会计制度纳入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体系,而且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范了工会会计行为,使工会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促进首都工会服务职工将起着有力地推动作用。
区总工会要求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与财政部门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制度实施的准备工作。区总工会近期还将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使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负责人充分认识新《工会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帮助广大工会财会人员全面掌握新《工会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各项经济业务,规范会计行为,以新《工会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工会财务工作,为工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普陀区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