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崇明分局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时,将监管重点由“事后查处”、“事后保护”向“事前规范”、“事前防范”转移,取得较大成效。截至9月底,未发生一起涉农举报、申诉案件。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主体监管,规范农资流通渠道。督促农资经营户健全、履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帐制度,确保农资商品来路明、去向清。指导农资经营户配备专用车辆和专业人员将农资商品直送至田间地头,实行统一供货、统一销售,实施采购、运输、销售一体化运作,从源头上杜绝无照农资经营行为。
二是集聚各方之力,提高监管执法综合效能。加强与县农委及乡镇农业技术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共建信息平台、共管农资市场。积极构建崇明与江苏海门、启东三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合执法机制。发挥红盾维权联络点作用,广泛宣传农资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切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辖区范围大、农资经营户分散带来的监管难题。通过定期开展检查清理工作,使各监管组和监管干部对辖区农资经营户底数清、情况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