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国税征〔2007〕28号)要求,本市在商业零售、饮食、娱乐、服务、文化体育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行业,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达到起征点的全部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推广税控收款机(器)。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税控IC卡、用户IC卡是用户必需购置的税控装置。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包括金融税控收款机、高档税控收款机、中档税控收款机、低档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其中税控器的安装使用需要配备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由用户根据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及实际经营需要选购,其他相关配件、设备等,由用户自行选购,不强行推销。
纳税人按要求安装税控器,如果自己提供的计算机不能通过安装,可要求安装单位出具列明不通过原因的书面报告。纳税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金山区税务局申请检测。
金山区税务局检测机构设立在:蒙源路111号216室,电话:37321062。 |